![]() |
|
|
2018年5月31日,蒲江县创建四川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动员部署会议后,县法院立即行动,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聚焦复生源头治理机制创新和新时代“枫桥经验”传承,持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取得了初步成效。 蒲江法院:大力传承和创新新时代“枫桥经验” 在创建四川省平安建设先进县工作中,蒲江法院积极探索推进法院内部“诉源治理”,创新构建二审、再审、执行等复生案件源头治理机制,上诉、申诉、申请执行案件大幅减少,2018年1-6月,蒲江法院上诉数量同比下降13.1%,执行案件数量同比下降13.32%,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持续巩固,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得到满足,新时代“枫桥经验”得到传承和创新。 强化理论支撑,研用同步突破瓶颈 成立课题组调研复生案件现状、产生原因及治理情况、方法路径,分析140余件案件上诉原因,向法官、上诉案件律师、当事人发送调查问卷80余份,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结合法律规定和工作实际开展理论论证,为实践推进提供理论支撑。 坚持上下协同,统筹推进实践探索,制定《关于构建复生案件源头治理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改革指标,落实责任部门,全面部署改革工作。 注重监督管理,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构建小额诉讼程序有效适用机制。扩大小额诉讼适用范围,畅通程序运行,探索对强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上限一定区间内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推进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要素式审判,规范小额诉讼裁判文书格式,提升审判效率。2018年1-6月,适用小额诉讼审理案件数量同比增长50%。 构建“两个重点”浮动管理监督机制。定期将上诉较多类件及案件上诉较多的承办人纳入“重点案件、重点人员”管理清单。召开法官专门会议对重点案件法律适用提出咨询意见,统一裁判标准,强化监督管理,提高一审质量。 构建“两个制度”提升办案质效工作机制。制定《同案不同判处理制度》,查询筛选,有效发现、纠正、预防“同案不同判”案件,统一裁判尺度;建立《法官科学绩效评价制度》,重点关注息诉服判率、改发率指标,每周一督办,月度一分析,季度一通报,引导法官建立良好的办案新模式,提升案件质效,减少复生案件。 突出改革重点,构建诉讼引导机制 构建诚信上诉防范恶意诉讼机制。建立律师滥用上诉权负面清单,推进二审胜诉方代理费赔偿机制、滥用上诉权制裁机制,打击当事人以期通过恶意提起上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行为。对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申请作出限制性规定,提高管辖权异议申请提出的成本,减少管辖权异议上诉案件。 探索构建“犹豫期”线上线下引导机制。研发复生案件治理系统软件,丰富类案推送、浮动管理、同案不同判发现等功能。线下建立一审案件裁判中向当事人发送二审案例参考机制,充分发挥二审裁判结果对一审裁判的指导作用,降低当事人在“犹豫期”对二审裁判的不合理预期。 探索构建上诉案件中立评估机制。强化判后释法明理,引入第三方对当事人申请上诉的案件风险进行中立评估,邀请专家、教授担任咨询专家。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诉讼群体案件开展针对性“一对一”咨询,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情况、上诉风险及利弊,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 探索构建判后自动履行责任告示机制。针对调解案件申请执行、刑事罚金类执行案件,在审判阶段发放《履行法定义务告知书》,全面告知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风险和后果,敦促当事人及时、主动履行义务,减少此类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促使破解“执行难”取得关键性成效。 坚持效果引领,跟踪分析查找问题 紧紧围绕复生案件“三减少四提高”治理目标,在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审判质量效率、强化释法明理等方面下功夫,定期对各项工作机制效果进行跟踪,建立精细化的可惜评估体系,强化理论研判分析,查找问题,完善措施,推动复生案件治理取得实效,确保探索经验的可复制、可推广性。(谢咏 罗炽能) |
【责任编辑:scfzcmw-editor】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