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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1234”工作模式推动平安共建共创 -----都江堰市多措并举着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为深化平安都江堰建设,有效发动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支持和参与平安共建共创,让群众随处看得到“平安”,真正说得出“平安”,主动参与到“平安”,切身感受到“平安”,2018年,都江堰市围绕“提高平安建设群众安全感满意度”1个中心,依托“平安系列创建”和“平安建设集中宣传”2项活动,采取挂牌整治、重点整治、针对性整治3项措施,创新开展“询安”“治安”“述安”“评安”4大行动,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治治理,严厉打击和预防各类犯罪,抓好平安都江堰建设。 一、 2项活动,细化平安建设,提升群众知晓率 (一)“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围绕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和规范服务,统筹安排和协调开展“平安景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完善突发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加强医院内部的医疗安全检查消除隐患,健全完善医患纠纷应急处置机制和预案,科学指导医患纠纷事先防范和及时处置工作;指导出租、物流等行业开展平安出行活动,扎实开展平安景区、平安校园、平安医院、平安交通、平安工地、平安寄递、平安市场、平安企业、平安社区、平安机关、平安院落、平安家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具有模范引领作用的平安单位,切实营造平安共建共创共享的和谐氛围。 (二) 平安满意度测评集中宣传活动 在都江堰电视台、都江堰快报、都江堰广播电台、“每日都江堰”新媒体平台持续开展“平安都江堰”建设系列报道;依托各乡镇(街道)、市级各部门的微信公众号、官方微博、门户网站、短信平台等新兴媒体平台发布动态信息;利用公交出租、酒店影院、学校医院、企业商圈等LED显示屏和公交站台、企业商家、小区院落的宣传栏投放平安建设公益广告和宣传海报。 二、 3项措施,强化治安整治,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挂牌整治 认真梳理排查全市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重点问题,将26处重点部位限期年内进行挂牌整治。会同公安消防、房管、教育、交通、水务等部门力量,建立信息互通、整治力量共享、协调一致的排查整治机制,构建以公安民警为支撑,乡镇(街道)及社区网格员和巡逻队员为骨干,“红袖套’’等群防群治队伍为辅助的共建共治工作格局。对行动迟缓、排查整治不力、治安面貌没有明显改观的地方,严格按照综治领导责任制倒查责任。 (二)重点整治 通过对近两年4次四川省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测评和2次成都市公共服务满意度社会治安类测评,就群众反映突出的4类问题进行梳理,反复出现2次以上的列为重点整治对象,2018年,我市重点整治对象共涉及乡镇(街道)12个。乡镇(街道)以此为契机,推进辖区重点地区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重点部位,特别是被成都市挂牌整治的部位,建立健全台账、成立工作专班、开展集中整治,逐一制定整治方案,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协作单位,做到排查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让群众满意一处。 (三)针对性整治 各乡镇(街道)、各综治成员单位通过单位职工大会等形式组织群众(职工)、采取“坝坝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发放《平安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问卷》,开展平安建设摸底调查收集问题、建立台账。截至5月30日,共计发放调查问卷1.25万份,回收有效问卷1.21万份。下一步将根据群众反映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并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及信息反馈。 三、 4大行动,深化群防群治,提升群众参与率 (一)“询安”行动 “询安”即各层级、多形式收集涉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突出问题,逐一登记建立台账。一是由乡镇(街道)牵头,整合综治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在日常工作中及时收集群众反映突出治安问题。二是指导社区利用居民代表大会、社区议事会、院落“坝坝会”和社区服务窗口,重点收集治安巡逻、矛盾调处、问题整治、网格管理、执法司法等方面问题。三是充分发动“红袖套”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参与问题线索的滚动排查,最大限度地摸清、摸全、摸透问题。 (二)“治安”行动 “治安”即全面梳理群众反映问题,对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处置、限时办结”原则,以及群众反映问题的影响程度,对梳理出来的问题进行分级分类,逐一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到位。二是结合群众反映问题,指导乡镇(街道)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社会治安“六级联防”工作,充分发动“红袖套”平安志愿者、小区院落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内保人员等群防群治力量积极参与联防行动,为群众知晓和了解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畅通信息渠道。三是组织乡镇(街道)发动辖区综治、公安和其他职能部门力量,对群众举报集中、反应强烈的街面犯罪、入室盗窃、涉“黄赌毒”等突出治安问题,开展联合集中整治行动,确保治安热点问题迅速降温。 (三) “述安”行动 “述安”即坚持抓好台账问题整改办理情况的沟通反馈,结合平安建设集中宣传形成氛围。一是将群众反映问题纳入平安建设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借助法治进社区、宣传进院落、矛调进家门等延伸宣传活动,将整改办理情况及时反馈广大群众。二是指导社区借助居民代表大会、社区议事会、院落“坝坝会”等载体,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述安活动,通报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办理总体情况。三是由公安派出所负责,对群众反映的案件侦办、违法查处等相关问题,以及举报的违法犯罪线索,及时开展走访回访工作,切实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四)“评安”行动 “评安”即建立健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三方联评”机制,通过问卷评、大家评、当事人评等方式,有效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平安共建。一是乡镇(街道)组织综治干部、网格员深入小区院落随机发放调查问卷,及时检验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办理成效。二是社区根据问题台账登记,对问题反映群众开展逐一入户走访,面对面通报问题整改办理情况,听取当事人对问题整改办理工作评价和意见建议。三是指导社区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群众代表集中评价活动,综合评定群众反映问题的整改办理成效。(张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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