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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健全法学会组织体系、推动法学事业创新发展

2017-8-1 13:26| 来源: 巴中市法学会

  通江县是革命老区和国家精准扶贫重点县,总人口约80万。近年来,通江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依法治理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把法治通江建设作为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来抓,将法学会组织体系纳入法治共同体建设范畴统筹推进,注重发挥法治共同体在基层法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一、保障县委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发[2016]27号)提出的“加强政法机关党的群团工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的要求,不断适应新形势下法治通江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法学会工作中的政治引领、组织管理等作用。继2015年12月成立县法学会后,又于2017年5月在县法学会机关成立了“中国共产党通江县法学会党组”,并由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党组书记,进一步加强党对法学会工作的领导;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明确了县法学会为县委管理的人民团体机构,由县委政法委代管,会长由政法委书记兼任;县委政法委落实了定期听取法学会工作等制度,掌握法学会工作动向,对法学会工作下指标、提任务、明要求,给法学会干部压担子,落实法学会工作主体责任,为法学会工作营造条件,将法学会工作与政法各项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不断加强县级法学会机关建设。县委政法委遵照中央政法委关于市县法学会组织体系“三有”(有人员负责,有办公场所、有活动经费)基本要求及“三有”(有机制保障、有人才队伍、有工作成效)工作目标,在机构编制政策收紧的情况下,努力争取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支持,先后两次解决财拨事业编制4名,明确了专职副会长副科级级别,现已通过人才引进、公选方式选调了工作人员2名;落实了法学会专门办公室1间,会员活动中心(会员之家)阵地50平方米;将法学会工作及活动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讨论制定了《通江县法学会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确保法学会工作有序开展。

  三、进一步优化法学会员队伍结构。县法学会按照“政治强、业务精、学风正”的要求和“积极发展,加强管理”的原则,在坚持标准、确保质量前提下,积极抓好会员发展工作,不断增加县级法学会凝聚力,吸引更多专业法律法学人才;规范会员动态管理,实行建档立卡,将全部会员录入中国法学会会员管理系统。现有团体会员单位10个,个人会员150名,会员覆盖县级政法机关、部分行政执法单位、群团部门、部分乡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和法学、法律工作者、法治实践者;建立会员工作制度,激励会员积极参与服务基层法治工作,鼓励会员立足基层法治实践展开理论调研,畅通会员进出渠道,优化会员队伍结构,保障会员队伍质量。

  四、创新开展基层法学会职能工作。县委将“动员和组织法学团体和广大法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律咨询、法治宣传和法学调研,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作为法学会重要职能工作,写入《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文件中。该县法学会始终坚持“立足通江、研究通江、服务通江”的工作宗旨,大力推动法学应用调研,二年来先后组织开展了“基层社会治理”、“社会矛盾预测预警预防”、“城镇公共安全”等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成果50篇;不断创新基层法治服务方式,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助力法治脱贫。年内组织会员参加重大节假日“送法下乡”普法活动5次、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3场、开展模拟法庭、法律辩论赛等法治活动10余次;大胆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在林权土地纠纷、融资集资、交通事故、农民工工资等重点矛盾纠纷领域,成立法律专家人才库,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和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年内,参与协助矛盾纠纷及涉法涉诉化解21次;常态化开展法治“双百”宣讲活动,坚持由县级政法部门轮流承办,邀请有关专家现场讲座。各项工作开展有声有色。(巴中市法学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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