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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男子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酿事故:人亡车损! ... ...

2022-9-19 16:08

  

  近日,张某德驾驶无号牌电动三轮车,从巴中市巴州区奇章街道石燕社区家中出发,沿原S202线往兴文城区方向行驶,当日14时47分,当其驾车行驶至兴文经济开发区五谷街路段时。因其操作不当,撞上道路右侧人行道绿化树,造成张某德当场死亡及本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查,此次交通事故中张谋德无证驾驶无牌车辆,又因安全意识不牢,驾车操作不当,致使悲剧发生。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

  从上述事故可以看出车辆无号牌、驾驶人无证驾驶,法律意识淡薄等都是引发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下面巴中公安交警想再次强调,驾驶/乘坐无牌无证三轮车的危害!

  危害一:安全性能差

  电动三轮车的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在违法载人或装载货物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增大、重心增高等方面的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可能会出现车毁人亡的恶性事故。

  危害二: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

  ① 驾驶人员大多没经过正规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特别是在拉载乘客时,对路面可能出现的险情判断不清,没有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② 驾驶人不遵守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屡见不鲜,如:随意调头、行驶快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这些违规行为干扰或堵塞了机动车的正常通行,从而造成交通拥堵,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危害三:事故赔偿责任难承担

  电动三轮车大都没有办理保险,一旦发生事故,电动三轮车车主很难承担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乘坐人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

  交警提示

  电动三轮车的安全性差,防护措施薄弱,特别是在超载的情况下很容易发生侧翻和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事故,车上人员受伤几率非常大,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出行时请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出行。

  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巴中公安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对两三轮车摩托车、电动四轮车的集中整治行动,对违法上路的车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市民朋友支持配合!(巴中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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