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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行动】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无证驾驶+逆向行驶!事故背后让人反思! ...

来源: |2022-9-15 16:02| 浏览量: 143

 

  无证驾驶、逆向行驶的危害,想必大家都清楚,可是有些驾驶人却不以为然,仍抱侥幸心理骑车上路,最终出了事故,害人害己、追悔莫及......

  事故经过

  2022年3月10日,蔡某礼驾驶川YA748***号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从巴中市巴州城区出发,经回风北路向西环线方向行驶,当日10时20分许当其驾车行驶至西环线莲花大桥匝道时与唐某刚驾驶的川Y1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相撞。


  事故造成蔡某礼经现场抢救无效死亡及两车受损。

  经调查取证,此次交通事故中,轻便摩托车驾驶员蔡某礼无证骑行和逆向行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及第三十八条:“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之规定。

  相关法律

  1.《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 无证驾驶造成事故如何处罚

  ① 行政处罚:按无证驾驶处罚,处200-2000元罚款,可并处拘留。

  ② 刑事处罚:有驾驶证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要死亡一人或重伤三人以上才构成交通肇事罪;无证驾驶造成主要责任交通事故,重伤一人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相应的肇事逃逸罪也是一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予以处罚;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要承担全部责任。

  交警提示:

  电动车并不是法外之地,相反,电动车的安全性能和防护较差,骑行必须更加注意,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戴好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对自己、对他人的安全负责。

  同时,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应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且机动车需要注册登记。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一定要做好监护工作,严禁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机动车,切勿视交通法规为儿戏。(巴中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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