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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有效遏制通江县新增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坚决贯彻落实《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精神,通江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麻石镇人民政府在1月7日联合对麻石镇长青村4社吴某违法修建的住房进行了拆除。 当事人吴某于2021年1月在麻石镇长青村4社破土动工修建住房,房屋占地面积168.4平方米,均为基本农田,严重违反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为坚决遏制新增违法乱占耕地建房行为,通江县依法严肃处置,出动工作人员10余名,挖掘机一台对新建的住房进行了拆除。 通过此次联合专项拆除行动,严厉打击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展示了通江县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的决心,达到了惩前毖后的作用,也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进行了有力宣传。(郭绍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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