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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庭“搬”到露台旁让普法走进邻里间

来源:四川法治报 |2026-5-21 09:21| 浏览量: 51



  本报讯(周根平赵敏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马超文/图)近日,江油市三合镇建北社区联合江油市法院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法庭,将巡回法庭“搬”至纠纷现场,公开审理一起因公共露台使用引发的相邻权纠纷,以“现场办案、就地普法”的创新形式,把专业司法服务精准送到居民家门口。

  据悉,涉案双方系同一小区上下楼邻居,因一处公共露台的使用权争议僵持多年。原告认为,该露台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被告擅自在露台上搭建设施、堆放杂物,不仅占用公共空间,更影响了自家的通风采光与日常生活。被告则辩称,露台紧邻自家房屋,长期以来一直由其使用,并未对他人合法权益造成侵害。此前,建北社区工作人员与人民调解员先后十多次上门调解,耐心劝说、积极协调,但双方分歧较大,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最终原告选择诉至法院,寻求司法解决。

  庭审现场,法庭将审判席直接设在争议露台,小区数十名居民自发到场旁听。

  法官严格依照法定程序,有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陈述、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庭审过程中,法官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耐心引导双方诉说实际困难,明确指出双方行为中合法与越界的界限,努力化解双方矛盾。

  庭审结束后,法官并未即刻离场,而是就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针对现场居民提出的公共空间规范使用、邻里纠纷证据

  固定、调解申请流程、诉讼途径指引等问题,逐一细致解答。同时,法官与社区工作人员向旁听居民发放普法宣传单,引导大家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理念,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理性妥善处理邻里矛盾。

  “法庭直接开到露台旁,审理过程看得明明白白,法律规定听得清清楚楚,这样的普法太实在了!”一名旁听居民感慨道。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法庭将择期宣判。

法庭在案涉露台旁开庭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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