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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三次入户破解老人赡养难题

来源:四川法治报 |2026-5-20 08:48| 浏览量: 45



  “这个字大,看得清!法官同志,真是太谢谢你们了,跑这么多趟为我这个老头子办事。”近日,广安市前锋区某村的张强(化名)接过承办法官递来的“敬老版”判决书,浑浊的眼睛里泛起暖意,紧锁多日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法官通过三次登门的司法服务,不仅审结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更用细致入微的举措,将法治温度送到了老年群众的心坎上,成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的生动注脚。

  第一次入户:法官发现隐情

  年逾古稀的张强与妻子李红(化名)相伴度日,育有两女一子,本应安享晚年的他,却因赡养问题犯了难。今年,张强将三名子女告上法庭,要求支付赡养费并承担轮流照护义务。然而,这份看似普通的起诉状,却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隐情。

  “赡养纠纷从来不是简单地‘判输赢’,更要兼顾家庭伦理,读懂老人的真实心愿。”收到起诉材料后,广安市前锋区法院经开区法庭庭长刘和谦没有急于立案,而是敏锐地察觉到案件背后可能存在的隐情。考虑到张强年迈且行动不便,他第一时间带着案件材料登门走访,这也是三次入户服务的开端。

  农家小院里,面对法官的耐心询问,李红说出了心里话:“我根本不想告孩子们,女儿们平时都尽心照料,儿子这几年没给赡养费也是因为买房压力大,做父母的,能理解他的难处。”原来,起诉状上李红的签名是张强代签的,并非李红的真实意愿。

  摸清情况后,刘和谦坐在老人身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法律规定,明确提出诉讼必须基于本人真实意愿,代签行为不符合法律要求。一番推心置腹的沟通后,张强终于认识到自己的不妥,主动更正了起诉状上的原告信息,只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法官说得对,不能因为我的想法,委屈了老伴,也伤了孩子们的心。”张强感慨道。

  第二次入户:庭审“搬”到农家小院

  案件受理后,刘和谦多次通过电话与老人的三名子女沟通,耐心地规劝他们履行赡养义务,试图化解家庭矛盾。但由于张强与儿子积怨较深,双方分歧较大,多轮调解均未能达成一致。考虑到张强年事已高、出行不便,且案件涉及乡村风土人情,法庭决定打破常规,将庭审“搬”到张强的农家小院,让司法服务“零距离”触达群众。

  开庭当日,晴空万里,温暖的阳光洒满小院。一张简易的方桌、几把木凳,摆好法徽、摊开卷宗,一个庄重而朴素的巡回法庭在农家院坝里设立。周边村民闻讯赶来,静静围观,这场特殊的庭审,也成了一堂鲜活的法治公开课。遗憾的是,三名被告经依法传唤均未到庭,刘和谦通过电话再次尝试调解未果后,依法有序推进庭审流程,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当庭作出判决。

  庭审落幕,服务并未终止。判决书制作完成后,承办法官没有简单送达了事——考虑到老年人视力衰退,标准版判决书老人难以看清,法官特意将判决书放大字体,打印在A3纸上。

  第三次入户:法官耐心讲解判决书内容

  一个细雨蒙蒙的午后,刘和谦再次登门,将“敬老版”判决书与标准版判决书一同递到张强手中。老人接过判决书,小心翼翼地凑近,逐字逐句看了起来,脸上渐渐露出笑容,连连称赞:“这个好,这个看得清!还是法官想得周到。”

  “大爷,您看,每月的赡养费是这么计算的,以后生病住院的医疗费,孩子们要按比例分摊,要是他们不履行义务,您就给我们打电话,我们来帮您维权。”送达判决书后,刘和谦没有立刻离开,而是坐在老人身边,用拉家常的方式,逐条逐句解读判决内容,解答老人的所有疑惑。从赡养费支付标准到后续维权途径,法官讲解得细致入微,张强一边听一边点头,心中的顾虑渐渐消散。

  判决生效后,法官督促张强的子女履行义务,但张强的儿子仍有抵触。经过多次沟通,张强的儿子一次性交付了半年的生活费。老人的生活有了保障,心里的结也逐渐解开。

  从精准摸排老人真实意愿,到把庭审“搬”到农家小院,再到定制“敬老版”判决书、耐心开展判后释疑,广安市前锋区法院经开区法庭的每一步举措都彰显着司法为民的初心,每一次登门都传递着法治的温度,把公平正义与人文关怀传递到每一位老年人心间,让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夏菲妮雍剑波

 赡养纠纷庭审现场广安市前锋区法院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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