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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夏菲妮)昨(6)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首批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和备选人民法庭名单。经梳理,四川法院共有6个法庭入选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2个法庭入选备选人民法庭名单。 据了解,全国共有100个法庭入选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49个法庭入选备选人民法庭名单。四川法院入选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有崇州市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富顺县法院富世人民法庭、峨眉山市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协兴人民法庭、汉源县法院九襄人民法庭、九寨沟县法院漳扎人民法庭;入选备选人民法庭的有泸州市纳溪区法院江宁人民法庭、北川羌族自治县法院禹里人民法庭。 公示时间为2025年11月6日至11月12日。群众如有不同意见,可以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形式向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拟命名“枫桥式人民法庭”名单 崇州市法院街子旅游环保法庭 富顺县法院富世人民法庭 峨眉山市法院峨眉山旅游环保法庭 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协兴人民法庭 汉源县法院九襄人民法庭 九寨沟县法院漳扎人民法庭 ●备选人民法庭名单 泸州市纳溪区法院江宁人民法庭 北川羌族自治县法院禹里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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