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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曝光行动】“老司机”又犯“老错误”!巴中公安交警严惩“二次酒驾”违法行为 . ...

2024-3-26 14:34



  一次酒驾,罚!再次酒驾,拘!因酒驾被查处过的驾驶人,按理说“吃一堑长一智”,通常都会痛改前非,可偏偏有人不吸取教训,再次酒后驾驶。


  近日,巴中公安交警直属二大队在巴州区蓝湾国际查获一起再次饮酒驾驶违法行为。经查明:驾驶人王某康在驾驶被吊销期间驾驶牌号为川Y8M***的普通二轮摩托车沿滨河南路中段由罐头厂向蓝湾国际方向行驶,行至滨河南路中段162号路段时被执勤民警挡获,通过呼气式酒精检测王某康酒精含量为29mg/100ml。经查,王某康于2023年9月20日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巴中公安交警特勤大队查处。王某康此次行为已构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现决定对王某康(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行政拘留三日,罚款一千元;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处罚款一千元;以上两种行为合并执行:处行政拘留三日,罚款两千元。

  “再次酒驾”所面临的处罚结果:人生中有一次酒驾,终生记录在案。酒后驾驶一旦被查处,交管信息平台会终生记录其违法行为,经学习重新恢复驾驶资格,不分何时何地,即使间隔1年、2年……N年,再次饮酒驾驶均将面临罚款、行政拘留、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巴中公安交警提醒您:滴酒不沾,人车平安。不要尝试“酒驾”的滋味,更不要一而再触碰法律的底线!请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拒绝酒醉驾,平安回家!(巴中公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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