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郫都区:八个“到位”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按照党中央、省、市、区委的要求,成都市郫都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履行职能,认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认识到位重视到位 郫都区司法局党组认真学习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会议、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形象,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按照上级要求,把这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明确列入党组重大事项议事日程,经常听取相关工作报告,研究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结合司法行政职能,研究部署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局党组研究印发了《成都市郫都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分类别对全局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职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法律服务工作者、社会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等提出工作要求。分职能对法治宣传、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服务管理、人民调解等工作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安排部署。 传达到位组织到位 按照要求,区司法局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大会,组织学习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动员全局干部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本职开展好有关具体工作。教育全局干部不得参与黑恶势力,不得成为黑恶势力保护伞。告诫已经参与的悬崖勒马,主动投案自首。召集8家律师事务所召开动员大会,要求律师依法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不得哗众取宠,更不得成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成立了成都市郫都区司法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银辉同志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林同志,党组成员、公证处主任钟建同志,副局长张伟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处室所中心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区矫正执法大队。 教育到位宣传到位 结合“春节”“两会”结点,各司法所分别集中组织辖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训诫谈话,重申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进行反恐、禁毒、防艾教育的同时,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宣传了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宣读了两高两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告诫社区服刑人员不得再次违法犯罪,不得参与黑恶势力,敦促已经参与的主动投案自首。动员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检举揭发,告知举报奖励政策。 在基层,郫都区司法局将“扫黑除恶”法治宣传与乡村振兴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在赶集日到农贸市场、商铺、茶馆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向广大群众进行“扫黑除恶”专项宣传。普法员现场讲解黑恶势力构成和特点、涉黑涉恶的法律后果、以及黑恶势力对社会的危害,让群众了解扫黑除恶事关每一位群众切身利益,积极举报线索。 专项活动中郫都区司法局共向群众发放《郫都法治宣传教育典型案例》、《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宣传覆盖2万余人次,扩大了“扫黑除恶”信息网,让黑恶势力无处可藏,暴露在法治的阳光下。 摸排到位,履职到位 按照上级要求,开展涉黑涉恶专项斗争以来,郫都区司法局对450余名社区服刑人员、1500余名刑满释放人员是否属于涉黑涉恶犯罪进行了摸排,目前没有发现我区社区服刑人员有涉黑涉恶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中有1名黑社会组织犯罪人员,已经衔接派出所重点关注。目前律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工作中也没有发现涉黑涉恶案件线索,一旦发现,将立即按规定上报。 今年郫都区司法局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管理,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服刑人员警告8例,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提起收监执行建议1例,对缓刑罪犯提起撤销缓刑建议3例,对2例漏罪案件及时发现并协调处理,维护了刑罚威严,促进了司法公正,没有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 今年,2月11日,团结1名精神病罪犯范某某在四川省女子监狱刑满释放,家属拒绝到监狱接其出狱。郫都区司法局在接到监狱电话通知后,及时安排司法所调查核实,与村社区基层组织共同做好家属工作,家属同意去监狱接人。 2月12日,唐昌1名精神病罪犯在四川省崇州监狱刑满释放,郫都区司法局安排司法所与村社区基层组织共同做好家属工作,家属同意去监狱接人。这两件事情,都避免了患有精神病的罪犯出监后无人接,发生危害自身或者社会的可能性。(郫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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