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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婉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巴中一屠宰场年用水量仅55方?” “没有用水许可证,也未查询到水资源费缴费记录!” “年屠宰量已达到了5000余头,用水量远不足需水量!” 以上是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办案干警在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中得到的数据。 “上述情况可能存在违法用水情形,我们应当进行公益诉讼线索登记并开展检察监督……”,部门负责人立即对该项工作进行安排,并通过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将大数据运用到检察公益诉讼线索排查中,达到智能化。” 案件详情 巴州区家禽屠宰企业共计347家,巴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调取企业年度已用自来水量、企业用水许可证、生猪屠宰额定用水量等信息,上传至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根据用水量和需水量进行数据碰撞,确定了1家屠宰企业用水量异常的案件线索,大大节约了线索摸排成本。 根据以上数据信息,巴州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实地查看了该屠宰企业,发现该企业成立于2019年7月,经营4年来,水表用水量仅220方,且该企业地势空旷,四周无山水、无河流。办案检察官通过对该企业负责人出示用水数据并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取水许可证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告知违规取用地下水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后,该生猪屠宰企业负责人如实交待了利用暗井抽取地下水进行生猪宰杀等生产经营的事实。随后,巴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制发了加强对违规取用地下水问题开展治理的检察建议。该检察建议得到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及时回复,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份检察建议用数据说话,内容充实,准确指出了我们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立即依法履行职责将问题整改到位。” 运用大数据模型进行数据类比、挖掘线索,破解了行政执法和传统监督手段发现难、取证难的问题,提升了工作的精度与效率。接下来,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用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平台,在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过程中,深度挖掘好数据,依法用好数据,做好数据源的整合和获取,用大数据法律监督的思维和理念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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