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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房建设是一项改善农民居住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建设的重要工程,今年以来,巴州区宕梁街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及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积极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巩固农村住房保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面依法有序推进农房建设。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高度重视农房建设工作,每月专题研究农房建设审批管理工作,并成立了由街道党工书记、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城区自然资源规划所、宕梁街道执法大队、各村党组织书记为成员的农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房建设日常工作,明确了各自部门的职能职责。由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牵头,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形成了党政同责,上下贯通的工作格局。 严格审批标准,规范操作程序。按照农户申请,村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公示,上报街道办事处会议研究决定,街道农业农村、自规、综合执法办、住建相关部门签署意见等审批程序,切实抓好街道分管领导、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办、宕梁执法大队、城区自然资源规划所等部门负责人“四到场”重点环节,对建房农户是否具备申请资格,是否符合村庄规划和用地计划。一户一宅政策,用地建房全程管理,批准面积、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风貌打造、竣工验收、安全施工进行现场实地检查。 强化执法监督,加强动态管理。由街道分管领导组织,农业农村、自规、综合执法、宕梁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动态巡查,村组干部常态化开展农房建设巡查,对未批先建、批少建多、批甲占乙、乱占耕地和林地建房等各类违法违规建房行为,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查处,最大限度避免不按规定违法违规建房问题。 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违法违规建房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将农村建房审批管理纳入街道纪工委重点专项督查范围,对于乱占耕地建房行为不作为、乱作为的街道、村、组三级干部,由街道纪工委严肃追责问责。 (李剑波 刘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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