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区司法局积极迎接“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检查验收
3月22日,乐山市司法局和广安市司法局组成的交叉检查验收小组一行6人受省司法厅委托对成都市锦江区司法局狮子山、春熙两司法所进行“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检查验收,主要针对硬件设施、组织建设、队伍建设、所务建设四方面开展,并就工作流程规范、社区服刑人员档案管理、司法所人员配备等内容进行重点检查。成都市锦江区司法局局长张文、副局长张红旗陪同检查。
验收组成员对锦江区司法所建设工作作出充分肯定。自2016年启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来,锦江区司法局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扎实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一是外树形象,突出抓好硬件规范化建设。以区财政保障+街道自筹的方式解决规范化建设经费紧缺难题;以租赁房屋,调整布局、整合街道职能科室等方式解决办公用房奇缺难题。二是内强素质,突出抓好机构队伍建设和业务规范化建设。外引内选,打造专业化司法所干部队伍;规范管理,夯实司法所良序发展基础。三是服务大局,努力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立足本职,专注中心,紧紧围绕建设“新经济高地、国际化城区”的总体目标,全力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下一步,锦江区司法局将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少花钱、建好所”的原则,攻坚克难、迎难而上,不断夯实司法行政基层基础,创新司法所建设工作理念和方式方法,努力提升工作水平和履职能力,为建设“法治锦江”砥砺奋进。(谢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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