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遏制不法商贩利用疫情哄抬药价、囤积居奇违法行为,规范防疫药品物资市场价格和竞争秩序。南江县市场监管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创新“三项举措”严管、严查、严控药品价格监管,夯实基层医疗机构物资保供稳价服务。
把好防疫物资价格“监管关”。落实“县局+所队”职能,召开零售药品保供稳价告诫会,要求药企分店合规经营并定期提供防疫药品动态供应数据,保障全县感冒类药品供应量整体可控,降低价格波动风险。市场监管局下辖9个所队在全县401家药店设立价格监测点,69名执法人员常态化对莲花清瘟、板蓝根、感冒灵等药品售价进行密切检测,一旦发现价格异常变化,立即跟进核实纠察问责。
当好基层医疗机构“守门人”。采取“线上+线下”监管,线上执法人员通过查验药店销售管理系统,核实进销货台账、药品数量、销售价格、经营流水状态,落细药品“三个可以”(来源可溯,储运可控,价格可查)原则,并要求经营者保存7天以内药品销售记录,以便备案查询。线下分发《规范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的提醒告诫函》超500张次,提醒药品经营主体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价目齐全、药品标识醒目、货签内容对位。联合公安、卫健对怡和药业、济世大药房、慧康药业等78家药品经营单位超500人次从业人员进行宣讲和提醒,督导从业人员严格遵守《价格法》和《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要求,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到货签对位、
用好投诉举报维权“工具箱”。发挥“部门+协会”作用,通过投诉平台、消协反馈、现场举报多种形式受理药品价格投诉,接诉后第一时间派遣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及时反馈防疫药品、物资保障投诉事项查办情况。通过云MAS短信、投诉宣传海报等多渠道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妥善保存证据材料并拨打12315、12345举报维权,累计发布云MAS短信超3000条、发布宣传单页300张。加强与卫健、公安等有关部门沟通协调,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手段,及时处置苗头性、倾向性药品价格问题,严肃查处捏造涨价信息、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行为,发现医疗药品经营者哄抬价格行为涉嫌构成犯罪,依法移送公安处理,保障辖区药品炒作涨价行为“零发生”。 (张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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