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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贩卖运输野生动物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林区生态资源安全。按照达州市渠县公安局和市局森警支队安排部署,渠县公安局森警大队采取走村入户,走访村组干部及广大群众的方式,积极主动向林区干部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详细讲解渠县实施禁猎区、禁猎期的最新规定及相关知识,提高广大干部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的法律意识,形成良好的人人参与氛围。 通过张贴宣传标语、通告和向林区干部群众发放宣传单,有效提高了林区干部群众对划定禁猎区、规定禁猎期的知晓度和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确保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和《渠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的通告》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有奖鼓励林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乱捕滥猎、非法贩卖运输野生动物线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对涉野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力。(渠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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