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巴州区财政局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推动全区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建机制,夯实政策基础。出台《巴州区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投入标准与使用“红线”、资金投入方向、资金管理、监督职责、绩效管理等管理规定和工作要求,做到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源条件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支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稳住农业基本盘。出台《巴州区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方案》,做到应整尽整,着力构建“多个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涉农资金投入格局。出台《巴州区扶贫资产管理实施方案》,深度挖掘乡村集体资产收益,探索农村资源性资产的抵押、流转、置换、交易的具体路径,努力使闲置的集体资产资源转化为资本和财产,不断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采取财政“以奖代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府购买服务及财政惠农信贷通等方式,撬动更多的资金投入农村公共服务领域,逐步推进农村医疗、教育、文体、交通等公共服务水平与城区接轨,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强保障,助力乡村振兴。坚持把农业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认真落实“四个不摘”和过渡期内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做到管理关系不变、投入力度不减、监管力度不松。2021年以来,区财政共安排“三农”支出25.4亿元,其中乡村振兴支出8.3亿元,重点支持培育壮大脱贫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健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以及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等。认真落实财政支农投入责任,确保本级财政相应资金配套到位。2021年以来,区本级配套安排“三农”支出1.5亿元,其中乡村振兴支出6600万元。规范使用政府债券,一般债券优先安排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专项债券逐步提高用于农业农村份额。2021年以来,争取到位各类债券资金6.3亿元,其中用于“三农”2.7亿元。整合各类基金设立乡村振兴基金,基金规模达7470万元,大力支持现代农业、美丽乡村、农旅融合和环境改善。积极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2021年以来安排资金2700万元,重点扶持了27个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始终把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尽最大努力加快资金拨付,配合抓好相关农业项目实施,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尽早发挥效益。
严监管,发挥资金绩效。积极推进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管理从事后“考与评”向事前“督与导”转变,把“编制有目标,执行有监控,完成有评价,结果有应用”落在小而微的细节上,做到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贯穿全过程。2021年以来,开展财政涉农支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6个,涉及资金1.4亿元;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检查5次,查办整改问题156个,涉及资金6071万元。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对资金指标下达、管理制度、分配结果等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强化资金管理,衔接资金实行专库款保障制,确保项目完成一个,验收一个,资金支付一个。同时,充分发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作用,将所有惠民涉农资金全部纳入民生资金监管平台统一管理,接受群众监督,有效保障财政涉农资金的安全与高效运行。(陈大章 杨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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