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检察院,我退伍都20多年了,党和国家还没有忘记我,如今在我最困难的时候拉我一把……”
2月15日,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大厅,员额检察官王丹将一笔司法救助金交给申请人陈某某时,陈某某非常感激。2月15日下午,陈某某制作了一面锦旗,步履匆匆地送到了巴州区人民检察院,要以此表达对检察院的感谢之情。
司法救助金申请人陈某某,男,1966年1月出生,汉族,1985年10月入伍,在云南边防前线参加对越反击战,服役期间由于对越反击战致伤,2014年9月被民政部认定为七级残疾军人,1990年2月退役后就业,2021年,因涉法涉诉问题多次向各级部门反映。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检察院收到该信访件后,第一时间开启了受案审查。通过召开公开听证的方式,检察官对陈某某进行进一步释法说理,听证员们根据法律依据,围绕事实证据、申请人现状、检察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司法救助的审查办理情况,进行了仔细审查、逐一讨论,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同意对申请人陈某某进行司法救助,帮助他摆脱生活困境。当检察官把司法救助金递给陈某某时,陈某某表示:“检察机关采取公开办案的方式,倾心听取退役军人诉求,通过发放司法救助金,为我本人解决实际困难,确实是将‘揪心事’变成了‘暖心事’,彰显了社会的温暖、传递了法律的温情,自己将感恩党和政府,充分发挥余热,支持好党的各项工作。”如今,该案得到妥善解决,陈某某也表示息诉罢访。
近年来, 巴州区人民检察院优先保护退役军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向社会传递党和国家对困难退役军人的优先尊重与司法关怀,有效促进了涉法涉诉退役军人信访矛盾实体性化解,通过司法救助的形式,切实为退役军人解决了实际困难。下一步,巴州区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职能,持续拥军爱军,主动搜集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退役军人线索,精准发力司法救助领域,为退役军人提供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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