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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7日,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城区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通告。巴州区公安分局严格按照“禁售、禁燃”工作部署,全面加强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的宣传、排查、巡防及查处,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禁售、禁燃”违法行为。 巴州公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街道门店、零售商户和流动摊点进行全方位清理排查和警示约谈,并明确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销售烟花爆竹。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查处违规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在春节前、除夕、春节、元宵期间,巴州公安全警动员,突出重点时段、人员密集场所、禁燃禁放区域开展巡逻防控,及时发现非法燃放和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第一时间制止,依法严肃处理。 近期,三江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村街道进行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违法行为人王某某在未办理任何证件、手续的情况下,在该村聚居点民房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用于销售。目前,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已被全数收缴,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近期,光辉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闲置房屋开展日常安全检查时,查获用于经营的烟花爆竹300余件,同时抓获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且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林某某。目前,非法储存的300余件烟花爆竹已被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月25日,曾口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村开展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时,发现陈某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在其居住的房屋内非法存放烟花爆竹312箱。目前,非法储存的312箱烟花爆竹已被收缴,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1月27日,宕梁派出所民警在对辖区某街道门市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门市负责人杨某某在未取得相关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61件。目前,我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杨某某处行政拘留,并对非法储存的61件烟花爆竹进行收缴。 1月29日,江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街道门市例行检查时,发现该门市负责人周某在无任何手续和资质的情况下,非法储存、售卖烟花爆竹,民警现场查获各类烟花爆竹共计18件。目前,非法储存的18件烟花爆竹已被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巴州公安提醒市民朋友 今年巴州区主城区域内 绝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 违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依法处罚 春节期间巴州公安全警动员 全力查处违规燃放、售卖等行为 请勿在禁燃禁售区域内 从事任何烟花爆竹燃放及售卖活动 如发现非法燃放及售卖等情况 请立即举报 广大市民朋友切记不要 心存侥幸 以身试法! (巴州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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