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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 远 秉 持 法 官 初 心

2021-12-25 09:02

  

  □ 王锡怀

  下笔千钧重,落槌见初心。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上,法官唯有不忘初心,铸牢理想信念,从百年党史中汲取养分与力量,自觉摆正心态、守住底线、心怀责任,才能不辱使命,砥砺前行!

  摆正心态就能从容前行

  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一个人是否幸福快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自己的心态,就如卡耐基所说:“心中充满快乐的思想,我们就快乐。想着悲惨的事,我们就会悲伤……”幸福与不幸福、快乐与不快乐都在自己的内心深处,全在于自身的体验和感受。感觉幸福快乐时,一切都是那么惬意,真可谓“忽见桃鲜,又见梅鲜,四时佳景任我观”;反之则一切黯淡,真可谓“见花也落泪”“对月亦伤怀”。

  选择法官职业意味着选择了一条与普通民众不同的生活道路,意味着要舍弃浮华、耐住清贫、守住寂寞,意味着自己的幸福注定与灯红酒绿、荣誉金钱、功名权力无缘。“忠诚、公正、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才是法官幸福快乐的依归。

  法官的职责和使命决定了我们要从内心出发,摆正心态。身为法官要保持一颗平常心,放下过多的欲望,别让生活太复杂,幸福快乐就会不期而至——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是一种威严的幸福快乐;让一个个濒临破碎的家庭重归于好,是一种和谐的幸福快乐;“辨法析理,胜败皆服”,是一种公平的幸福快乐;攻克执行难案,让法律文书充分兑现,是一种满足的幸福快乐;在国徽下用诉辩程序演绎实体公正,是一种庄严的幸福快乐……法官的幸福快乐蕴藏在忙碌、繁杂、琐碎的审判工作里。对一位忠于法律、公正司法、真诚为民的法官而言,只要你用心用情去办案,幸福快乐就会一直在你身边。

  守住底线才会有未来

  底线是事物质变的分界线,是做人做事的警戒线,是安身立命的生命线。作为人民法官,只有坚持底线思维,守住法律底线、职业底线和思想底线,竭力成为法律尊严的捍卫者、公序良俗的示范者和法律信仰的坚守者,法官生涯才会有美好未来。

  守住法律底线,做法律尊严的捍卫者。法律是保证社会秩序的底线,法律的神圣要求人们做什么事都不得超过法律“红线”,否则社会就要乱套。法官作为法律的执行者和捍卫者,必须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做到敬畏法律、忠于法律、捍卫法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守法律底线。一个法官一生中能遇见无数个当事人,而一个当事人一生中或许只会遇见一个法官。这就要求法官在处理每一件案件时都要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公正裁判案件,做到慎审明判、不枉不纵、不偏不倚,以实际行动维护法律的尊严。

  守住职业底线,做公序良俗的示范者。法官手握审判权,一纸判决关系着当事人的命运,当然也就面临着物质、金钱与名利的种种诱惑。诱惑来势汹汹,如果权力观稍有偏差,就会公权私用、徇私枉法,掉入腐败的泥潭。所以,在人与法、权与法、情与法、钱与法的矛盾和斗争中,法官只有恪守慎权、慎欲、慎微、慎独的法官职业生命线,真正做到仰不愧天、俯不愧人、内不愧心,才能够严格、准确、公正地执行法律,从而成为社会伦理的坚守者、公序良俗的示范者。

  守住思想底线,做法律信仰的坚守者。“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如果没有法律信仰,法律就会成为僵死的教条和随意处置的物什。法官信仰法律,不是把法律当作神灵来膜拜、盲从,而是要把法官职业作为为之献身的一种事业。法官作为法律实施者,只有具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并为之不懈努力,才能让法律从纸上走入法官的心里,才能在面对各种各样的证据、事实时做到游刃有余,才不负这个时代赋予的使命与担当。

  心怀责任方能行稳致远

  古希腊人说,人是背着一个包袱走路的,包袱里有家庭、事业……人历经艰辛,却无法丢弃其中任何一件,因为这上面写着责任。法官手握裁判权,一纸判决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甚至命运,这就要求法官必须具有强烈的职业责任感。

  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诸葛亮匡扶蜀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李时珍为了解“红果”药效“三尝红果险些被毒死”……这些都向我们生动诠释了具备强烈责任心的人的可敬可叹之处。相反,如果没有责任心,一个小小的疏忽就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一个小数点的纰漏就曾让前苏联宇航员科马洛夫独自一人驾驶的“联盟1号”宇宙飞船无法顺利返航。

  司法责任制改革后,实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员额法官不只是一个称谓,更代表着一份责任和担当。法官只有心怀责任,才能如抽丝剥茧般厘清案件原委,还原事实客观真相,从而在纷繁复杂的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中找到案件的突破口;才能审理好每一起案件、撰写好每一份裁判文书,让良法善治在社会主义的沃土上生根发芽;才能在法槌起落之间,让一件件矛盾纠纷得以化解,让一个个罪犯得到惩治,让一桩桩案件办成铁案;才能如“庖丁解牛”般创造性地运用好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做到“以无厚入有间”,从而营造公平、正义、和谐、稳定的法治环境!

  一个法官如果没有强烈的责任心、使命感和危机感,在审判工作中“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难免会“葫芦僧判断葫芦案”,那他(她)还能走多远? (作者单位:米易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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