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10月27日下午,记者从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巴中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正式出台,《清单》明确5大责任主体、325项责任事项,切实厘清了各级各部门之间的生态环境边界职责,有效解决了地方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该担什么责、该做什么事、怎样才能依法办好”的问题,为更好守护巴中绿水青山提供了依法行政依据。
新闻发言人对该《清单》的起草背景及主要内容作了解读,并现场回答了记者的相关提问。
据了解,《清单》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原则,明确各区县党委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城环资委、法工委以及市委政府组成部门等46个市级部门的职能职责,将市法院、市检察院和中央、省驻巴单位纳入责任体系,涵盖行政、司法、行业监管等各个领域;《清单》明确了5大责任主体、325项责任事项;《清单》重点聚焦群众反映较强烈的噪声污染防治、扬尘污染管控等问题,对娱乐噪声、餐饮油烟管控、建筑扬尘等3项职能交叉、职责不清的事项进行逐一厘清,并明确落实到具体职能部门。有效避免同一事项“多部门负责却无人揽责”“抢权推责”等情况。下步工作,巴中市将认真履行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工作的统一监管职责,协调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对标对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使生态环境责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真正实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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