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解读《巴中市“六个一”文艺精品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扩大其影响力和知名度,9月16日,巴中举行新闻发布会。
据悉,近年来,巴中市高度重视文艺工作,深入开展“六个一”文艺精品创作工程,引领广大文艺工作者立足巴中深厚的巴文化、红色文化、名人文化和民俗文化资源,紧扣时代主题,出精品、创佳作。一大批文学、曲艺、戏剧、音乐、美术、书法、摄影等文艺精品在省级、国家级,以及国际上各类展事赛事入展获奖,充分体现了该市文艺精品创作总体水平和实力,展示了该市文艺人才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
发布会主要从三个方面就《办法》进行了解读,一是划定评奖范围。表彰奖励的文艺作品主要包括“六个一”,即一部长篇小说(文学类),一幅画(美术作品),一台戏(戏剧曲艺作品),一首歌(音乐作品),一部电影(电影、电视剧、纪录片),一个故事(故事类出版物及相关类别),书法、摄影、民间文艺等文艺类别参照执行。二是明确奖励标准。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文艺精品,该市将给予5万到300万的奖励,其中文学作品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和茅盾文学奖的,奖金可达到150万和300万元;电影获中宣部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中国电影华表奖、金鸡奖,大众电影百花奖、“金熊猫”国际传播奖等相关奖项的,奖金可达到300万元和200万元;文艺精品获得省级相关奖项的,奖金可达到5万到20万。三是严格申报评审。明确每年评审奖励一次,申报者在每年度1月至4月申报上年度作品。为确保评审奖励公开、公平、公正,将组建“六个一”文艺精品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家评审组,主要负责申报事项的日常工作,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并向评审委员会提出审核意见。
据了解,《办法》确定的奖励范围涵盖获得“五个一”工程奖、茅盾文学奖、鲁迅文学奖、文华奖、群星奖、华表奖、金鹰奖、四川文学奖、巴蜀文艺奖等国家级省级重大文艺奖项的作品。在全国重点刊物发表的文学作品,在国家级、省级单位部门和各文艺家协(学)会举办的赛事(展演)中进入展演赛的优秀文艺作品,也在奖励范围内。作品评审将向社会进行公示。奖励所需经费支出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刘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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