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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自贡8月1日讯(钟铭 吴明 远记者 徐昭磊)自贡一农民冒充公务员,谎称手里有项目,借此骗取财物。近日,经自流井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自流井区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明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退赔被骗者15000元。 明某某是自流井区仲权镇农民,现年51岁,曾因犯诈骗罪获刑。但明某某不思悔改,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期间,他谎称自己是仲权镇政法工作人员,某改造工程项目副指挥长,能够帮助余某某获得工程项目,取得其信任。期间,明某某以工程需打点、疏通关系为由,先后多次骗得余某某现金共15000余元。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期间,明某某先后多次采取同样手段,不仅骗吃骗喝,而且骗得牟某1200元。2017年3月8日,明某某被余某某等人送到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明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财物、骗吃骗喝,损害国家机关形象和威信,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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